广西自2013年7月启动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来,共评选出县级以上星级文明户2.5808万户,其中市级星级文明户4314户,创建活动呈现出常态化开展、制度化运行的良好态势,帮助农民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8月4日中国文明网)
这个“群星闪耀”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方法值得借鉴,因为有“群星”的引领,能够助力乡村更加美丽芬芳。
首先,“群星”更接地气,更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百姓百姓,百家百姓,我们必须打造出不同的星光标准,鼓励群众去做“星”。广西各市文明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创建文明村镇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生态环境等纳入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对十颗星创建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实现了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这些标准就是标杆,就是启发引领,能够激起人们摘星夺星的积极性。群星不是明星,明星高高在上,一般群众够不着,群星就是让群众经过努力便有可能触及,才能有努力方向。这样的方向,就是美丽乡村的建设方向。
其次,“群星”要闪耀。就是要闪烁出星的光彩,星的价值。成了“星”,就必须有实惠,要让群众有获得感。广西各地建立了“争荣誉得实惠”的激励机制,详细制定星级文明户享受贷款、就业、就读、就医等方面优惠政策。这样的实惠,就是让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的红利。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作秀,美丽乡村建设不是“花瓶”工作,我们必须让群众享受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处,美丽乡村的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这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源动力。
方向清晰,明确,打造乡村美丽芬芳的基础,是种植花果;红利,实惠,实在,打造乡村美丽芬芳的效益,则是赏花吃果。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广西的“群星闪耀”助力乡村美丽芬芳,是一种很好的做法,我们期盼这个做法能够走出广西,走向全国各地,让广大农村都能群“星”闪耀,美丽芬芳。(李爱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