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第三届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安全宣传周已经开幕。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不仅是制约网络技术发展的瓶颈,而且也涉及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若要赢得网络安全战,就必须突出全体网民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历史地位。普通网民是构成网络社会的细胞,能否真正树立起文明、守法、拥有防护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现代网络安全观,就成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网民应该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掌握网络安全知识既是新时期普法和科普的必要范围,也是提高网民整体素养和清朗网络环境的基础。很多中小学和高校的课堂中都增加了网络安全教育课程,这是现代教育体系与时俱进的体现。网民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从小培养安全意识,掌握网络安全知识非常必要。同时,老年人一直就是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人群,数字鸿沟不能成为隔绝老年人掌握网络安全知识的“墙”。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的任务就是应对网络低龄化和破除数字鸿沟。一方面,要依靠教育系统的与时俱进,另一方面,更要加强以社区、村委会、街道为基础的社会教育系统。只有全社会都参与到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的过程中,才能扫清网民群体的盲点和死角,隔断网络犯罪的土壤。
其次,应该建立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全民网络安全防控体系。网民是网络安全犯罪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日常网络生活最直接的参与者。纵观网络安全犯罪类型,大都属于“撒网型”犯罪,目标人群数量庞大。若全体网民都能成为网络安全监督员,对网络犯罪行为嫉恶如仇,同仇敌忾,势必会形成燎原之势,亿万网民的眼睛会“盯死”网络犯罪行为,最终达到提高违法成本和预防网络安全犯罪的效果。实践中,网络漏洞、病毒和木马等网络安全隐患在初发时具有一定共性,网民也是网络安全隐患的监督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感知和察觉危险的存在。在全民网络安全防控体系下,网民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安全部门之间应尽快完善协同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损害的扩大。所以,全民防控的网络安全系统完全可以达到网络安全事故的预警、报告和减损效果。
最后,网民法律意识是网络安全观的重要组成。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到网络立法高峰期,大量面向网络社会的立法和修法正在进行中。互联网法律体系中,绝大部分的新法都与网民生活和网络安全息息相关,网民完全可以依靠这些新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依法举报或制止损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例如,APP新政已经实施,若再出现利用APP损害信息安全的情况,网民不仅能够依法举报,而且还能依法得到赔偿。互联网广告新规也已经开始实施,网民遭遇自媒体虚假广告诈骗,或者受到网络广告骚扰时,可以依法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并可获得赔偿。我国网络安全法也已经完成了社会征集意见工作,年底有望出台,这部旨在维护全体网民网络安全的法律,将成为保护网民核心利益的法宝。可见,网络安全观的基础还在于依法治网,网民应该活学活用这些法律法规,为自己,也为社会尽到合力维护网络安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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