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12月14日消息(记者刘晓宇)12月13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在南宁参加分会场会议并做经验交流发言。
据了解,广西结合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多层次广维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河湖管护,先后在玉林市、贺州市、桂林市永福县等地试点推行河湖管理河长制,并将推进河长制工作纳入到2016年自治区绩效考核目标,在年内完成了河湖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黄日波表示,广西将尽快成立广西河长制领导机构,构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并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相关领导担任流域“河长”、行政区域内河流“河长”。同时,对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纳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的年度绩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