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广西环保厅获悉,2016年广西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2017年广西环保系统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名片不变质、更出色。
据了解,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全区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I~III 类水质断面92个,占94.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我区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1%,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比例为0。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升高1.9个百分点;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7.4%,同比升高5.1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1.8%,海水水质总体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等级环境污染事件,目前的环境质量为2013年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广西环保厅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和整改工作,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难点问题;对督察组交办的32批234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均按时办结;对查实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1739件,立案处罚176件,罚款总金额865万元,查封扣押22件,关停取缔147件,立案侦查6件,拘留10人,问责351人,约谈企业204家。对中央督察反馈的问题,广西环保厅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先后3次派出工作组到相关市县督促检查,面对面指导整改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把九洲江列入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粤桂两省区政府签署《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建立起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根据年度水质达标情况,下达生态补偿奖励资金6亿元,有力推动流域治理。1-11月,九洲江跨省界监测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12月监测数据正在技术审核),水质好于去年同期。
2016年全区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349台,完成年度计划的136.9%;启动首批国控重点源和市区范围23家糖厂烟气治理,探索蔗渣燃料锅炉污染控制新途径;积极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3家燃煤电厂完成改造方案制定,已有4台机组实现超低排放运行。在环境保护部组织的2015年度“大气十条”考核中,我区考核等级为优秀。持续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得到环境保护部的高度肯定,广西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2016年获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075亿元,资金额排全国第5位。
据悉,广西环保部门在2017年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环境安全为底线,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十条”,稳步推进体制机制和环境管理改革,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名片不变质、更出色。
广西环保部门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红线,纳入政绩考核和绩效考评,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层层传导环保压力,构建“党委政府总责、环保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齐抓、排污单位守法、社会公众共督”大环保工作格局。
另外,广西环保部门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排污许可制改革,通过垂直管理改革,增强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改革。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2017年广西环保部门将着力打好“三大战役”。深入实施“三个十条”,强化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河流湖库及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实行“PM10+ PM2.5联合控制”,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城市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坚决淘汰落后重金属生产工艺,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持续推进河池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抓好基层能力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区污染源普查成为做好今年广西环保工作的基础。与此同时,广西环保部门将结合垂直管理改革,配齐基层仪器设备,补充专业人才,提升监管能力;重点收集环保、国土、农业现有历史数据,完成农用地点位布设、土壤及农产品样品采集以及部分样品分析等工作,建设广西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平台和土壤样品库;重点推进空气、水、土壤、海洋、生态、辐射、声共7个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保大数据,推动环境管理创新,提升监管水平;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开展试点及宣传培训等,为2018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记者 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