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民法总则草案为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聚焦|来源:未来网2017-03-11 12:47:23|网络编辑:杨琪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草案里还延长了诉讼时效,把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吴意茹)“草案里还延长了诉讼时效,把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说。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张荣顺介绍,民法总则草案加强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的核心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草案的所有规定都是围绕着保障民事权利展开的。”

  民法总则第五章设专章规定民事权利的种类、权利的取得和行使,强调财产权平等保护、民事权利不得滥用等等。

  “这一章的规定大家现在看起来比较抽象一点,实际上这一章的规定是要通过将来的民法典各分编和民事特别法加以全面落实。”张荣顺表示。

  此外,草案还针对民事权利保护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新增加了对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这套监护制度主要的构建目的就是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为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长大以后提供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张荣顺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news.k618.cn/dj/201703/t20170309_10557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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