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10月1日前实现“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可一次领到

聚焦|来源:国际在线2017-03-11 13:00:50|网络编辑:杨琪玉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谷士欣):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16年,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得到了广泛开展,新动能正在撑起发展的新天地。商事制度改革从开始推行到现在,大大激发起老百姓投资创业的热情,也促进了新设企业的快速增长,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请问张局长,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将会采取哪些重点措施,来继续推行我们商事制度改革呢?

  张茅:《政府工作报告》对2016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进行了总结,对2017年提出了要求。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刚才,我讲到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第一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多证合一”工作。所谓“多证合一”,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我们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

  最近,我看到各地的工作、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七证、八证,有的十一证、十五证,各地要求也不一样。有一些涉及到外贸出口的企业,有一些是海关和出口需要的证。这些证,我们没有统一讲是多少证,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目的是一次领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关键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实际上是政府部门自我革命的一个深化,要建成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大家常说,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同时在“多证合一”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这个工作,我们计划在今年的10月1号之前完成。大家看到,我们各地的办事大厅开了很多窗口,这是为方便企业服务,将来随着信息化和深入的改革,这些窗口因为电子化进程会越来越少了。

  原文链接:http://news.cri.cn/20170310/eb1e166e-4aca-7a19-7f26-fbb0815b5860.html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