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金建中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2日上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工作报告。最高法和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通报了一年来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以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所做的各种努力,并对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了阐述。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过去的一年,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偷盗婴幼儿和阻碍解救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335件;各级检察机关起诉16078人;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663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未来的希望,他们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应有保障,不仅关系到千万个家庭,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前途与命运。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面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重拳出击,依法从重惩处,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校园欺凌犯罪活动。过去的一年,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屡屡被媒体曝光,这使得依法严惩校园暴力活动、维护校园平安和谐成为各级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任。去年11月,“两高”与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易受到各种社会不良现象诱惑的特点,在严格依法处理涉校园欺凌案件的同时,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还选派了730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开展巡讲1.6万余场。未成年学生们与检察官们近距离亲密接触,在宣讲、聆听与互动中,争做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的好学生。
据统计,目前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达3亿多人。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性,如何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更有力地依法严惩和遏制各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不仅是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的责任,也是各级司法机关肩负的职责,更是我们国家和全社会所面临的历史重任。应该说,我国司法机关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在法治中国的整体推进中,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着想,在依法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及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上,“亮点”很多,值得“点赞”,这也让我们对新一年司法机关的工作信心满满。
正如最高检在对2017年工作安排的阐述中所着意强调的,新的一年各地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惩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暴力等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这既展示了我国司法机关“严字当头”,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各类犯罪活动的钢铁意志,也体现出维护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文情怀。
“两高”工作报告成绩的背后是法官检察官们的不懈努力,新的工作安排则表明了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维护人民权益的积极作为与态度。用法律和职责织好未成年人保护网,引导公民对未来的可预期,进而建立人民对司法的期盼与信任,树立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方能共同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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