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 实习生 张晗)退休教师可以发挥余热。近日,广西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西将首次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将招募900名支教志愿者,下乡支教期间每人每学年补助3万元。
据《通知》介绍,此次招募的退休教师支教时间为2017—2018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支教地点为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覆盖的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窗县、民族县和边境县,共61个县(市、区)。受援学校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及该乡镇下属乡村学校)。支教志愿者可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受援学校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建议支教志愿者跨市申报。
根据全区各地上报需求及在校中小学校学生数测算,2017—2018学年计划招募900名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其中,南宁市招募57名,受援学校位于隆安、马山、上林和邕宁区。
据悉,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
招募支教退休教师有哪些条件?
《通知》表明,招募对象为广西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欢迎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当然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想去支教,您可以这样报名
对于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广西教育厅将在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和媒体上发布详情。
8月2日—13日,有意愿支教并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查阅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支教的地区及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给拟报名的受援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随后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