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8月21日消息(记者 甘智锐)广西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广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在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围村那井坡,干净整洁的村道田园、湖泊和林地,共同组成了一幅优美的乡村风光图。2016年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的实施,给这个建于北宋中期的千年古村落送来了环境治理的法宝。村里聘请了村民担任保洁员,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和清运,村民委员会向保洁员支付劳务报酬,并进行监督,村民也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每个季度对各户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奖励优秀农户,并对不合格农户进行处罚。
围村村民唐月柏说:“我们每家每户房前屋后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大家都自觉一点了,整个村的环境都好了。”
去年,三塘镇围村入围2016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特色居民村、2016年自治区绿色村屯。家门口干净整洁、鸟语花香,村民们的幸福指数也节节攀升。
围村村委会主任杨仕繁说:“下一步将继续巩固乡村清洁条例的成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实现农旅结合,提高农民收入。”
近年来,广西坚持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法,立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拥护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
为了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广西围绕发展和百姓的需要开展立法工作,把保证国家法律实施、促进广西科学发展、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等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截至今年8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56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5件,两次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修改63件。
同时,广西从实际出发,找准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在有特色。比如,在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中,增加具有广西特征的“库塘”类型湿地,针对滨海湿地存在盲目围垦、随意侵占等导致滨海湿地污染、生态功能下降问题,增加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物种保护的规定,突出广西地方特色。
此外,广西还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立法中,坚持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重在管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说:“我们注重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良法促善治。特别注重围绕群众期盼的领域进行立法,通过的法规要符合广西的实际,对关键的条款要尽可能的具体、可操作,立法要管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