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特点如下: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批准权限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集资对象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农民等低收入阶层,承受经济损失的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脆弱;四是经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防范非法集资注意事项: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观念;
2.要时刻紧绷防范思想,不要被各种经济诱惑蒙骗,摒弃“发横财”和“暴富”等不劳而获的思想;
3.在投资前要详细做足调查工作,要对集资者的底细了解清楚;
4.若要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证券,应通过合法的证券公司申购和交易,不要轻信一些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和机构,以及小广告、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雇人游说等方式;5.社会公众不要轻信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承诺,以免造成无以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