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太原(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五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主要有这样几个突出的表现:
第一,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加强。主要措施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关键少数,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决防止、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为此,我们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特别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样,就形成了自上而下以组织和人为抓手、以四个意识来推动、以纪律和规矩做后盾的一种畅通的政令贯彻渠道。原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扭转,形成了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大好局面。
第二,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主要措施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分两批,历时一年左右,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通过这一活动,切实增强了全体党员和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群众服务的本领。人民群众是党的立身之本,每个党员和干部都应该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中,保持一种敬畏之心,深刻地领会“载舟覆舟”的道理,切实掌握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爱群众、懂群众,并且善于解决群众的问题,从而时刻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党中央又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这一专题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了应该怎样对己对人,应该怎样用好手中的权力;如果不能为老百姓谋实事、送实利、解决实际问题,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害人又害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这一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及目前的向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大大改变了共产党员的形象,切实增强了党员的先进性,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许多党员开始在工作中主动亮明身份,既表示一种自豪感,又方便群众监督;一般群众对党员也感到放心和信赖,“有困难找党员”重新成为一种风尚。
第三,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很快落实在党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中,紧接着中央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举措,全面准确地贯彻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方针,形成了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选人用人状况的改善,保证了党的重大方针与重要部署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党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2至2014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000多部党内法规进行了系统清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等处理方法。同时,开始了党内法规的完善和制定工作,2013年11月,中央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加快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据此,党中央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一系列新的党内法规和工作制度。特别是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全面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党内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目前,逐步形成了1部党章、2部准则、25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雷霆万钧之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惩治腐败: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公务用车超标、公款吃喝、封妻荫子等特权;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据统计,此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如今,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所有党员和党组织,覆盖党的全部领域和部门,重点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地方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头等大事,各级纪委要担负监督责任,敢于执纪问责。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从而使党内正气上升,党风好转,社会风气明显改变。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爱戴和赞誉,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毋庸置疑,全面从严治党是取得其他方面成就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性成就推动了历史性变革,特别是促使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推动转化和飞跃的最大的动力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若没有全面从严治党,既不会取得历史性成就,也不会实现历史性变革和飞跃。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必将彪炳史册,并巩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14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