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12月17日消息(记者刘晓宇、通讯员叶艳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但如何能让贫困户脱贫不返贫?广西对脱贫村产业发展、村集体收入等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在国家脱贫政策取消后,村民收入有保障。
“这个有三梢,都是新长的,这样我们都把它打掉完……”眼下正是柑橘收获的季节,德保县农业局局长农全欢特地来到田间地头,给农户细细叮嘱注意事项。为了听这节“技术课”,德保县都安乡都安村村民禽国明推掉了亲戚的酒席。去年种植柑橘让禽国明尝到了甜头,他说,今年想再加把劲,争取早日脱贫:“今年种了一亩,得一万多元,比外面打工要好,收益多一点,以后想再种多一点。”
为了让小柑橘给农户带来大收益,德保县在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园打造、销售渠道等方面深耕细作。以柑橘种植面积最广的都安乡为例,当地以德保县与深圳南山区共同建设的粤桂柑橘生态示范园为“领头羊”,实施“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县级财政投入800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山区提供的500万元帮扶资金以捆绑3个贫困村336户贫困户的模式入股,贫困户享受分红,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德保县都安乡乡长黄传亮:“帮助他们(贫困户)从选苗,到开坑,到后面的种植出售都实行一条龙的帮扶服务。每个贫困户每亩应该能够增收到五六千左右,群众的增收和获得感都比较强烈,大家脱贫攻坚的信心更加满了、更加足了。”
按照中央从严从稳、高质量脱贫的要求,广西对今年脱贫摘帽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产业扶贫的考核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求每个脱贫摘帽县有“5+2”特色产业,每个脱贫摘帽村贫困村有“3+1”特色产业且覆盖贫困户60%以上。
除此之外,在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广西提出“分步走”发展思路,即2017年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以后逐年增加1万元,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 今年6月,广西出台《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村集体产业发展的10种模式。农民合作社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载体和保障。
在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拉岜庄达谋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负责人苏达谋正给贫困群众介绍养牛项目的进展情况:“今年的牛准备又出栏了,到年底我们大家就可以分钱回去过年,以后我们可能还要扩大更多的规模。”
苏达谋是当地的致富能人,2016年参加粤桂两省(区)联合举办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后,他回到家乡成立了合作社,发展“山水牛”养殖,搞有机肥生产,还开拓生态农业观光项目,计划签约吸收100户贫困户。政府在资金、技术上给予帮扶,引导小额信贷资金加入合作社。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村民苏延江:“我是以5万元的小额信贷资金入股,每年的分红是6000块钱,务工每个月拿到工资是2500元。”
目前已有71户贫困户300人与苏达谋的合作社签约,2016年有6户贫困户脱了贫,53户第一批签约的贫困户共获得分红20万元。
像大坡村一样,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广西要求全区每个贫困村必须设立村民合作社,依托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经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入股、租赁、劳务服务等形式,获得稳定的收入。据统计,截至12月6日,全区村民合作社达13791个,90%的行政村有了村民合作社,其中5000个贫困村实现村民合作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