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12月28日消息(记者 梁鋆)广西将部分扶贫项目交由集体经济实体组织实施,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劲力,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实现贫困村“脱贫又致富,输血又造血”。
毛献初是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毛家村富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今年以来,他几乎每天都忙着与合作社的成员一起,将采摘好的新鲜蔬菜打包外销。毛献初告诉记者,前两年,县里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确权,大伙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立合作社,发展有机蔬菜种植,逐渐走上致富的路子。毛献初:“通过发动村民搞土地入股,发展了蔬菜种植500多亩,大棚蔬菜60多亩,年产值600多万元。”
村民合作社是广西在全国首创提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类型,也是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和平台。今年4月以来,全区各地结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积极设立村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文信连:“目前,全区90%以上的行政村均设立了村民合作社,其中5000个贫困村已全部设立了村民合作社。”
同时,广西结合实际,因村因势施策,探索不同资源条件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一方面,对有一定资源资产的贫困村,鼓励和支持通过开发资源、盘活资产、发展产业、物业租赁等方式增加收入;对资源资产条件薄弱的贫困村,鼓励和支持通过服务创收、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增收。文信连:“为了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广西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2017年至2018年,每年选择300个行政村,安排3000万元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对于贫困村,由县级统筹5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
目前,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不断壮大。截至11月底,全区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85亿元,今年预脱贫摘帽的900个贫困村和争取脱贫摘帽的20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