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在当代惠及长远的深刻变革

要闻速递|来源:经济日报2018-03-14 11:58:20|网络编辑:杨琪玉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所采取的重要行动。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也深刻凸显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启示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上层建筑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必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已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必然要求,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利在当代惠及长远的深刻变革,也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党政军群方方面面。我们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确保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还要着眼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的基础和条件。眼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逐步展开,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清发展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场深刻变革的首要任务和核心问题,牢牢抓住改革范围全面性和改革深度具有革命性的突出特点,充分体现改革设计的科学性,确保改革成果的法定化,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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