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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户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BBRTV7月12日消息(记者 梁鋆) 7月10日,自治区税务局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近年来税收违法黑名单惩戒情况。今年上半年,广西共有186户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今后在银行征信、海关通关、市场准入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近年来,广西税务部门大力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将重大税收违法纳税人列入税收“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使失信纳税人在银行征信、海关通关、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这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虚开发票案件占大多数。
广西税务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李彬:“2018年上半年,我们公布的案件是186件,这里面95%是虚开发票案件,2.1%是偷税案件,还有骗税案件占2.69%。”
李彬介绍,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税务部门将把他们的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实行限量供应发票、出口退税从严审核、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惩戒措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把税务部门推送的违法企业信息全部录入银行征信系统,下发给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作为融资授信参考。此外,南宁海关还会把推送名单上的涉税违法当事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库,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措施。自治区发改委对存在税收违法信息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进行限制,自治区财政厅对重大税收违法企业在两年内减少或不予安排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黑名单”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李彬表示:“下一步我们准备与联合惩戒的单位进一步沟通,加强对惩戒措施的落实,使得惩戒的效应达到最大化,推动我们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据统计,从2014年至今,广西税务部门共先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87件,由各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