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柬埔寨税收制度介绍

“桂”与“柬”约|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官网2018-09-04 10:07:00|网络编辑:孟宪静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12—15日在中国南宁举办,主题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中国—东盟创新共同体”,柬埔寨第二次出任主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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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企业参展历届东博会

柬埔寨将继续独立包馆,使用D10号馆,约145个展位,重点展示农业、基建、中小企业、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同时,东博会将举行主题国领导人与中国企业家圆桌对话会、柬埔寨投资推介会等活动,推动柬埔寨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投资合作。今天,合合为您提前介绍柬埔寨税收政策。

外资企业赴柬埔寨投资,需要提前了解以下税收政策。

柬埔寨税收体系和制度

柬埔寨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并采取属地税制。1997年颁布的《税法》和2003年颁布的《税法修正法》为柬埔寨税收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主要税赋和税率

现行赋税体系包括的主要税种是:利润税、最低税、预扣税、工资税、增值税、财产转移税、土地闲置税、专利税、进口税、出口税、特种税等。

利润税

利润税应税对象是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柬埔寨或国外的收人,及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柬埔寨的收人。税额按照纳税人公司类型、业务类型、营业水平而确定使用实际税制、简化税制或预估税制计算。除0%和9%的投资优惠税率外,一般税率为20%,自然资源和油气资源类税率为30%。

最低税

最低税是与利润税不同的独立税种,采用实际税制的纳税人应缴纳最低税,合格投资项目除外。最低税税率为年营业额的1%,包含除增值税外的全部赋税,应于年度利润清算时缴纳。利润税达到年度营业额1%以上的,纳税人仅缴纳利润税。

预扣税

居民纳税人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支付居民的,按适用于未预扣税前支付金额的一定税率预扣,并缴纳税款。税率有15%、10%、6%和4%四种。从业居民纳税人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利息、专利费、租金、提供管理或服务的报酬、红利等款项的,应按支付金额的14%预扣,并缴纳税款。

工资税

工资税是对履行工作职责获得工资按月征收的赋税。柬埔寨居民源于境内及境外的工资,及非居民源于柬埔寨境内的工资应缴纳工资税,由雇主根据分段累进税率表预扣。

增值税

增值税按照应税供应品应税价值的10%税率征收。应税供应品包括:柬埔寨纳税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纳税人划拨自用品;以低于成本价格赠与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口至柬埔寨的商品。对于出口至柬埔寨境外的货物,或在柬埔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来源:《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柬埔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共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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