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12月12日消息(记者 徐声林、范凡/通讯员 吕宇峰)近日,陆川县在全县87个非贫困村设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第一队员”。今后,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非贫困村“第一队员”的“双第一”工作机制,将为陆川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
11月30日,陆川县举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第一队员”任命仪式,“第一队员”正式上岗。来自温泉镇东山村的苏玲接过任命书,心里十分激动:“觉得有一种荣誉感吧,觉得肩上的责任也重大了一点,感谢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据了解,陆川县目前43.9%的贫困人口分布在非贫困村。不过,由于个别地方对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重视和投入不够,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陆川县温泉镇工作分队队长李愉康:“贫困村的工作推进得比较快,但是在非贫困这一块来说,他存在有这种相互推诿、推卸责任这种现象。”
为加快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陆川县按照因村派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在非贫困村设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第一队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这些“第一队员”的待遇。一是提高绩效二次分配金额,非贫困村“第一队员”绩效二次分配金额由原来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年4000元;二是落实工作经费,每名非贫困村“第一队员”每年驻村工作经费为8000元,由后盾单位负责划拨;三是优先提拔使用,陆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耘书:“我们陆川在非贫困村中探索设立‘第一队员’,主要根据问题导向研究解决非贫困村没人牵头抓总的问题,也是为了防止非贫困村又返回贫困村这个情况。通过设立非贫困村‘第一队员’与贫困村‘第一书记’就形成‘双第一’的机制,促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均衡发展、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