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举行撤县设市揭牌仪式现场。徐水泉摄
广西新闻网荔浦12月18日讯(记者陈创明 通讯员黎朝坤)12月18日上午,广西荔浦撤县设市大会举行,荔浦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继揭牌。
据了解,荔浦历史文化悠久,是中国曲艺之乡,建制于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县历史长达2100多年,荔浦县名沿用至今。荔浦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南部,居柳州、桂林、梧州、贺州、来宾五市之间。全县总面积1758.62平方千米,辖10镇3乡,144个村(社区),共1231个自然屯,人口38.5万。
荔浦农业物产丰富、工业基础殷实、民营经济活跃。近年来,荔浦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拉动产业尤其是新兴科技产业发展,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很好地发挥了城市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
荔浦先后荣膺“中国衣架之都”、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第三批创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国城市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等50多项国家级称号;2016、2017年连续两年获评“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2017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2018年荣获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荔浦区位优势明显,邻近东盟国家、紧靠泛珠三角、港澳地区,是桂林、贺州、梧州、柳州和来宾等五市连结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优势产业的集群发展对桂北、桂中、桂东乃至全区起到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6年国家发改委把荔浦列为第三批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把荔浦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把荔浦列为广西重点培育的中等城市,桂林市把荔浦定位为桂林副中心城市。
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批复》,同意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荔浦撤县设市后,对推动区域共融共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自治区民政厅、桂林市等相关领导,荔浦各界群众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