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南宁举行,记者从会议获悉,我区申报的43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据悉,12月17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15个小组,对我区4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为: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4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与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同时提出四点意见:我区应继续强化政府责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记者/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