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
夯实法治根基绘就广西民族团结新画卷
BBRTV消息(记者 彭龙 韦黎 陶启堂 蒋文婷)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少数民族人口达2000多万,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全区各族人民心手相连,不断固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让法治的阳光浇灌出民族团结的似锦繁花,促进民主法治“壮”起来,民族团结“美”起来。
2018年12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完成了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再升级,全村网线整合,监控摄像头覆盖到村里每个角落,电子门禁、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融入村务管理。每天,社区聘请的网格员走村入户,为网格内住户提供便民服务和政策引导,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就用手机上传到网格,请专职部门及时处理。
万秀村居民林海祥: “一旦发生什么事情,他们知道马上派人,我认为这个很好,每家每户都感觉很安全。”
万秀村党总支部书记黄轲:“网格化对促进万秀村的平安建设、和谐发展、群众安居乐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群众安全感得到全面提升。”
万秀村现有24个少数民族,总计6.5万流动人口居住,从过去偷盗、抢劫等治安案件多发,到现在成为广西“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覆盖“街道、村、组、格”的四级网格化管理让万秀村变得更加平安和谐。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晖认为,万秀村把民族团结政策落实在基层的做法值得点赞:“西乡塘区政府的这个举措,对于在社区微观层面落实民族团结政策,强化社区居民在民族团结方面的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区居民生活安定团结有积极作用。”
在偏远的金秀瑶族自治县岭祖瑶民自治区,民主法治的阳光同样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1951年2月,广西第一个乡级民族自治区——岭祖瑶民自治区在蒙山县诞生,由瑶胞出任“岭祖瑶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区长,开启了广西民族区域自治的进程,经过行政区划的改变现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68年前由30名汉族代表和216名瑶族代表经过民主讨论订立了《大瑶山团结公约》,公约条文以瑶族传统的方式刻在了石碑上,至今仍完整地保留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里,民族团结的精神在各民族和5个瑶族支系间代代相传。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馆长盘威表示:“公约一共有6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第1条,进山最早的长毛瑶(茶山瑶)为了表示团结,愿意放弃过去各种特权,土地自由开荒,谁种谁收,消除了民族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奠定了各民族和睦相处,特别是瑶族5个支系团结的基础。”
自治区成立60年来,八桂大地处处上演着筑牢民族团结根基的感人故事。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通过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工作条例、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以及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17件设区市地方立法和3个自治县地方立法。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晖表示:“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县正在积极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地方立法权,比如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恭城瑶族自治县乡村规划建设条例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立法本身就体现出国家、自治区在推进民族团结制度化层面的努力,这些举动对保障‘六壮六美’建设进程提供了客观的坚实基础。”
围绕“让民主法治壮起来,民族团结美起来”的目标,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覃汇认为,广西还要在增强法治建设实效方面下功夫:“比如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改善司法队伍的结构,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同时,以深化政法改革为契机,把近年来政法实践中的一些宝贵经验和创新做法与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具有边疆民族地区鲜明特色的改革亮点和政法品牌。”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晖建议,要继续把民族地区立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在立法层面重点考虑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历史传统文化保护,从自治区到设区市和自治县要把这些纳入立法规划,进一步促进地方各级立法机关在‘六壮六美’建设进程中能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