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缴税才划算 答案来了
全年收入加年终奖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36000元时,单独计税最划算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临近春节,年终奖又成了市民关心的热门话题。新个税法实施后,今年发放的年终奖在计税上有何变化?纳税人应该如何选择,才能避免增加个税税负?1月23日,记者邀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和业内人士为大家算笔账。
1 年终奖扣税 有两种算法
据了解,2018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按照这份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不过,该文件同时也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广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意味着,纳税人领取全年一次性奖金,在计税时,有两种方式可自由选择:一是年终奖与工资薪金拆分,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二是并入全年收入综合计税。
举个例子,假设企业员工王女士每月工资薪金5000元,2019年1月领取年终奖36000元,每月的减除费用为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1500元/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1500元/月。
若按第一种方式单独计算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36000÷12=3000元,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36000×3%-0=1080元。另外,她的工资薪金收入减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未达5000元/月,无需缴税。因此,全年在该企业的收入所得需缴税共1080元。
若按第二种方式,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即5000×12+36000-(5000+1500+1500)×12=0元,王女士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选择第二种方法,可以省下1080元个人所得税。
2 哪种最划算 要看总收入
但是,并非所有纳税人采用第二种计税方式都划算。
在某企业担任财务的薛女士告诉记者,合并计税的优势在于,年终奖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对收入不高的纳税人而言,将全年工资薪金所得与年终奖合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就可能无需缴税或缴很少的税款。但对于收入较高的群体来说,如果合并计税,有可能使应纳税所得额基数变大,税率提高,造成税负增加。若选择单独计税,不与当期综合所得合并算税,通过分拆收入,降低税率,或许会更合理。
薛女士举例,假设员工姚先生,2019年1月同样领到了36000元年终奖,但他每月工资薪金为12000元,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月外,其他扣除项与王女士相同。使用第一种方式单独计算年终奖,全年在该企业的工资薪金加上年终奖收入所得缴个税共1440元。若采用第二种方式,则需缴纳2280元。
经测算,薛女士称,如果纳税人预计全年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加年终奖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36000元时,选择将年终奖收入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最为划算;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时,选择将全年收入拆分成年终奖及工资的形式发放,分别单独计算个税最为划算。因此,建议纳税人在选择年终奖纳税的方式时,提前做好财务筹划。
3 碰上“换挡区” 税负或陡增
根据往年情况,部分纳税人有“年终奖多1元,到手少几千”的担心。
薛女士说,当纳税人的收入处在税率换挡的位置,确实可能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情况。若纳税人对年终奖选择了单独计税的方式,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可以得知,员工领取年终奖36000元时,个税需缴纳1080元,实际到手34920元;若年终奖为36001元,个税需缴3390.1元,实际到手32610.9元,比前者反而少了2309.1元。
除此之外,年终奖在单独计税时,还可能遇上一些低效的区间。比如,发放40000元年终奖给员工,需缴个税3790元,最终员工到手36210元。相较36000元年终奖税后到手的34920元,仅多了1290元。
另外,广西税务部门提醒,有的单位如果分两次或两次以上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只有其中一次能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计税方式,其他年终奖则需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记者 雷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