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首要任务,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
■改革措施从制度安排层面优化了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具有纲举目张的统领作用。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结合首府实际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改革。
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正式批准《南宁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月28日,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机构改革是社会高度关注、干部群众高度关心的一件大事。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我们对南宁这次机构改革进行全面梳理,勾勒出“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对党和国家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抓好首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南宁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
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职责关系,市县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和自治区保持基本对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发展新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南宁市机构改革总体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要求,这次改革的总体时间安排是: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机构改革的四大任务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我市作为首府城市,党政机构限额不超过55个。为在限额内科学设置机构,市委作了充分考虑和研究,既着眼全局和长远,又立足围绕我市实际和当前发展所需,考虑机构调整和设置。改革后,南宁市共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机构41个。
《方案》坚持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立足首府所处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结合发展的基础和现状,聚焦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注重统筹考虑、通盘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集中在4个方面。
——突出政治要求,严格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安排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首要任务,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这次机构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了许多重大的、实质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有:
一是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设置了7个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了党对重点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是加强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有力加强了对相关领域、系统、行业的领导。
三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方面改革已经先行一步,基本落实到位。
这些改革措施,从制度安排层面优化了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具有纲举目张的统领作用。
——突出首府定位,全面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又一“重头戏”。我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结合首府实际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改革。
一是针对政府宏观管理精力不足的问题。此次改革优化了发改、审计等部门职责,重新组建了科技部门,组建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北部湾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宏观管理。
二是针对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管理职责分散的问题,这次改革整合环保、发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自然资源部门,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组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护生态安全。
三是针对市场多头管理问题,这次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发改、科技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行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职能,推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针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这次改革调整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组建了一批新的机构,有效弥补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利于更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涉及职能整合最多,集中了安监、公安、民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职责,提高了应急能力和水平,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
五是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边界职责不清的问题,这次改革特别聚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弊端,我市组建了市政和园林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整合住房、城乡建设职能,组建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突出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其他各类改革
一是在推进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方面,主要是完善了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了个别新的机构,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职能。
二是在推进群团组织改革方面,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和队伍,实行统一执法。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精简执法层级,市和城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乡镇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市本级作为全国改革试点,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各县区将统筹谋划好这项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范畴,将行政执法职能划归行政机关。
五是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方面,把机构改革同“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部门的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突出上下贯通,有序推进县区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市与县区同步推进,各县区将按照批复的《方案》,对标对表抓好组织实施,凡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明确的规定动作、需要对应的机构设置,必须不打折扣、坚决落实,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三个关键环节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南宁市将按照《方案》,明确任务时间,抓住重点难点等关键环节,高质量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抓好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把转变和优化职能职责作为关系改革成败的关键,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市、县区新组建的部门和改革涉及的部门,要抓紧研究起草“三定”规定。
——要推动涉改部门尽快运转,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班子配备、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新组建部门集中办公和挂牌等相关工作,各县区也要按时间节点推进改革工作。
——要强化机构管理刚性约束,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规范领导职数职级管理。
●确保机构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这次机构改革牵涉面之广、力度之大、影响之深、涉及部门人员之多、触及利益关系之复杂前所未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稳,确保改出成效、改出动力。
——要加强党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办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推动机构改革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关心爱护干部,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
——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问责,加强宣传引导,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背景资料
南宁市历次机构改革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南宁市的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推进,先后于1983年、1995年、2001年、2004年、2010年和2014年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职责权限得到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南宁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次改革:1983年。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重点解决机构臃肿、部门林立、层次繁多,办事手续繁琐、效率低下;职责不清,党政、政企、政事不分;编制无定额,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不合理;非常设机构成倍增多等问题。改革后,南宁市党政群机关单位由原有的75个减至54个,精简比例为28%,核定编制总额3120名(不含公、检、法、司法行政系统和民主党派编制)。
——第二次改革:1995年。这次改革主要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目标,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此次机构改革,新机构顺利过渡,部门之间的关系基本得到理顺,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压缩了机构,精简了人员,机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后,市一级党政机构共设60个,机构减少13个,精简比例为18%,人员编制精简22%。
——第三次改革:2001年。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的重点是加强综合经济和执法监管部门,精简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管理和财务部门。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6个(不含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精简为37个,精简比例为19.6%。
——第四次改革:2004年。这次改革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重点解决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中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束了南宁市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历史,市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已由原来的主管部门转变为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行业监管和协调服务。改革后,市委设置9个工作部门,市政府机构设置共44个。
——第五次改革:2010年。这次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机构编制。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机构41个。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建立了与我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第六次改革:2014年。这次改革的核心是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并逐年确定了2014年至2017年政府职能转变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放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市本级涉及改革调整的部门共14个,改革后市政府共设40个工作部门。(记者阮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