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2月12日消息(记者 徐声林 胡戎) 玉林市创新激励举措,研究出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暂行办法》等四个制度文件,有效解决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与热情。
2014年3月,自治区住建厅调研组在玉林市调研中发现,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辖区的九州江流域沿线垃圾堆积现象严重,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蒙拉夏因此被免职,调整到陆川县文体广电局工作。在陆川县文体广电局工作期间,蒙拉夏扎实肯干,成绩多、亮点多。2018年,陆川县委根据《玉林市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任职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安排蒙拉夏到乡镇锻炼,交流担任陆川县米场镇党委书记。蒙拉夏:“主要领导都找我亲自谈了心,把我安排到一些院校去进行学习培训,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当时是由于工作上的失误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在思想上也开始转化,让我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通过给予改过自新、将功补过的机会,玉林市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按下“重启键”,激励他们消除阴影、重新出发、干事创业。同时,设定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职红线,让非领导职务干部干多干少有尺量。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周桂民:“研究出台并落实执行《玉林市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后,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一些突出问题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
近年来,玉林市不断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以良好用人导向来激励基层干部,2017年以来,20名长期在基层一线历练、表现优秀的干部被提拔重用,选派177名45岁以下年轻干部挂职锻炼。陆川县还率先在全区非贫困村探索设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第一队员”,明确了“第一队员”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绩效二次分配金额等。陆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耘书:“陆川县对扶贫工作队员实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和表彰奖励‘双激励’机制,对县、镇两级选派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进行特别奖励,更好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干部作风和工作热情有了极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