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2019-02-16 08:56:57|网络编辑:刘婷

BBRTV2月16日消息(记者 陶启堂 胡戎) 2月15日,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巡视员杨宏博就广西2018年10月印发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巡视员杨宏博介绍,实施意见是根据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主要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的。它是2018-2020年广西脱贫攻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个实施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的措施要求,对强化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全力打赢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 ‘五场硬仗’,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生态扶贫、综合性保障扶贫、贫困残疾人脱贫、扶贫扶志等‘五大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同时,实施意见还对任务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对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进行细化量化,确保脱贫攻坚资金、项目、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实施意见提出攻坚期内,每年单列深度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800亩,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95%,强调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明确实现贫困户产业全覆盖。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全部贫困村实现4G基站有效覆盖。确保建有扶贫车间2000个以上,力争每个贫困村建有1个扶贫车间。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巡视员杨宏博:“文件的突出亮点,一是明确脱贫户、退出户攻坚期内可享受差异化补助政策到脱贫攻坚结束,具体扶持政策由各县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二是明确扶贫资金可用于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扶贫工作,对其他非贫困村、非贫困户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项目予以支持;三是提出到2020年投入超过800亿元扶贫资金,加上行业部门等资金,计划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四是明确加强对基层脱贫攻坚战线干部关怀激励,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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