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依托来宾北收费站积极开展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6时许,驾驶一辆悬挂桂G牌面包车的驾驶员李某通过酒精快速筛查仪测试结果涉嫌酒驾,接着民警对李某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精确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酒驾。
李某觉得自己喝酒已经“隔夜”了,不可能涉嫌酒驾,对结果有异议,要求进行抽血进一步核实。随后,民警带李某至来宾市人民医院做抽血检查。目前在等待验血结果。
民警与李某交谈了解到,李某是晚上与朋友在来宾喝的酒,喝了5瓶左右的啤酒,第二天16时许从来宾回凤凰,自认为隔了一夜,不会因此酒驾。
究竟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驾就是驾驶员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也可能属于饮酒驾车或酒后驾车,甚至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醉酒驾车。
酒精在人体代谢主要依靠 " 解酒酶 "。不同的人饮用相同的酒,由于身体代谢能力不同,一定时间后的检测数值会有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状态下,身体内酶解酒的情况也会有差异。根据饮酒量、饮酒类型及个体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酒后隔多久开车测不出酒驾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
建议饮酒后至少24至48小时后才驾驶机动车。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警惕 “隔夜酒”,并做到: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代谢时间。如果前一天有醉酒情况,第二天建议不要开车。
记者 治文 通讯员 黄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