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在总书记指引的道路上——新时代广西发展报告
第十篇:阳光下的法庭
BBRTV3月10日消息(记者 黄婉)牢记嘱托,扬帆奋进。系列报道第十篇:在总书记指引的道路上——新时代广西发展报告。
庭审是法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关键一环,决定着一起案件的走向。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广西以司法公开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小小的法庭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邓如益:“我首先对家属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我知道我错了。”
法庭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再次见到了杀害两名男童、重伤一名妇女的杀人犯邓如益。2018年8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同时出庭,审理上诉人邓如益故意杀人一案,这是广西率先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把手要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的要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案。
庭审前,院长黄海龙和检察长崔智友到案发现场和被害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并详细质询邓如益。黄海龙:“我感觉他下手非常残忍,手段非常残忍。”
他们全面审查了卷宗材料,认真复核录音录像,依法听取律师意见,为庭审做充分准备。
下午15点整,黄海龙宣布开庭。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海龙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传唤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并对上诉人、证人、鉴定人等进行了询问,“择日进行宣判,现在休庭,上诉人退庭。”
庭审持续2个多小时后,黄海龙宣布休庭。在这场特别的庭审中,院长主导的庭审在举证、质证、认证过程中的实质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们是认真贯彻了司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特别是最高法院制定的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严格地落实庭审有关的程序要求。”
自治区人大代表张玲燕:“这是一次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庭审,也是很好的普法活动。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和正义。”
这场庭审同时也拉开广西各级“法、检两长”同庭办案的大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如何去精益求精、提高质量,使得每个法官、检察官都能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努力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公平。”
2015年起,广西每年评出一百个优秀庭审,结合公开庭审、庭审直播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一些“民告官”的庭审现场也出现了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他们出庭、出声,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制处副处长陈海涛:“他们采取这种公开庭审,实际上为我们全部的区直部门开了一个好头。”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晓明:“(出庭应诉)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这样有助于我们的管理人员,包括具体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我认为都是很好的帮助。”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李文金:“过去我们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敢出庭,不愿出庭,我们之所以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的是)增强他们出庭应诉的意识,提高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
据统计,2018年,广西各级法院公开直播庭审58200件,位列全国第十,强化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审判等方面的作用,案件当庭宣判率稳步提升。
记者手记
一把手不办案,难以令广大法官、检察官服气;反之,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大家比能力、比专业、比水平,领导干部抓改革就有了底气和说服力。2018年,广西各级法院院、庭领导主办参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办案数占法官办案总数的65%,审判质效稳中有升。家事与少年审判、多元化解决纠纷、涉诉信访化解、警务信息化、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了广西经验。93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广西法院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