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晚21时许,一辆褐色面包车自南向北途经钦州市人民路二马路路口。
执勤人员多次吹哨、喊话示意车上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驾驶人突然踩油门欲调头逃离现场,执勤人员见状立即上前使用伸缩警棍将车窗玻璃击碎并控制住驾驶人。
当执勤人员打开车门,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便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同时,通过查询驾驶人身份信息发现,其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后得知,其无证驾驶且酒后开车,见到交警在路面查车时,由于害怕被查,忽然慌了神,只想着要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驾驶人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最多行政拘留15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会使人注意力分散,对光、声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记者:夏丽 通讯员: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