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南宁两老人游乐园里抢小孩
3月24日,一张朋友圈的截图在南宁人的微信群里疯传,截图上写着,在南宁一游乐园里,两个老奶奶在抢别人家的孩子。
这张截图被传开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警方:是误会
3月25日,930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 事情发生在24日下午,但并非是抢小孩。
警方经过调查得知,3月24日下午,涉事的两名老太太带着孙子到吾悦广场游乐园游玩,准备离开时,其中一名老太太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抱着一名小男孩,小男孩的衣着、发型与自己孙子相似,便误认为该男子要抱走自己孙子。老太太上前阻拦,双方因此产生误会。
目前,经民警调解,涉事双方已各自将小孩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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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