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首例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一审宣判

扫黑除恶进行时|来源:广西新闻网2019-03-27 10:24:20|网络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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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宣判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刘通 供图

3月25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玉林市首例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在陆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原辅警林超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冬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款12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吴冬林、林超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犯罪行为,仍为他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不予查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吴冬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其个人持有的209万元现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通讯员 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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