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4月11日消息(记者/陶启堂) 广西对恶势力采取“零容忍”,有效铲除黑势力“保护伞”。 截至3月份,广西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420件,查结258件,党纪政纪处分229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往往有“保护伞”撑腰。广西出台《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做到凡涉黑恶问题,一律深查“关系网”、“保护伞”;凡“关系网”“保护伞”,一律立即处置、一查到底;凡政法干警充当“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做到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方案》。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性质案件共1092件1241人。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韦香等一批党员干部多年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追根溯源而落网。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西强化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解决了一系列影响营商环境的涉黑涉恶问题。2018年以来,成功化解e租宝冲击,精准打掉“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团伙;成功破获涉案金额260多亿元、涉及企业1.6万多家的“河池宜州虚开发票系列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成功破获“同城人人贷”、“全民消费网”、“学信贷”和QQ诈骗等一批重大经济金融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对316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8件集资诈骗案件、185件非法经营或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9%,立治安案件下降6.6%。广西扫黑办委托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抽样调查,96.15%的受访者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