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5点左右,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发生一起公交车司机暴力抗法事件,一名公交车司机驾驶公交车撞向执勤警员,而这一偏激行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一小时前的一件小事。
因存在多个交通违法行为
柳州男子被“活捉”,车辆被暂扣
15日下午,三江大队的警员在三江县古宜镇大桥河西桥头开展“飓风行动”,查处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下午4点左右,朱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整治点被拦下。一名警员要求其配合执法,朱某不服气,向民警辩解:“我开公交车的,快到我发班的时间了,我赶着去上班就没有留意到这些问题”。不愿意接受处罚,直到民警再三教育警告后,朱某才极不情愿地提供了相关信息接受民警的处罚。
经调查,朱某仅持有A1驾驶证,除了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外,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要求其到三江大队接受进一步的处罚,朱某拿着强制措施凭证愤愤离开。
涉事男子开公交车重返扣车现场
扬言“碾死民警”
一小时后朱某驾驶公交车途经整治点时,将载着几名乘客的公交车停在道路中央后下车,往暂扣车辆的停放区走去,这一举动让双向两车道的道路通行受阻,后面车辆只能停车等待。
发现异常情况,一旁的警员立即上前要求朱某将公交车驶离,朱某称自己要到被暂扣的摩托车上拿东西。当警员告知朱某将公交车靠边停放不影响交通后再来取物时,朱某突然情绪激动,将手里抓着的垃圾杂物洒向警员,还出言辱骂车旁的警员,扬言“我碾死你们这群人”。话音刚落,朱某就启动公交车向前方警员撞去,正在取证的三名警员立即向一旁躲闪,朱某无视警员的警告驾车扬长而去。
男子为公交车司机
民警已约谈公交公司负责人
据调查,朱某驾驶的公交车隶属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天鹏公交有限公司,事件发生后,三江大队立即向朱某所属公司通报该事件,公交公司责令朱某停班接受调查处理。16日,三江大队约谈了公交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朱某存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目前该案转交三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而朱某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也将被交警部门处以共计罚款450元的处罚,共记26分,驾驶证降级。
记者 周璇 通讯员 莫小华 韦慧 李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