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报警:自己的车好像被“套牌”了
近期,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柳江分所接到群众举报,车主欧阳女士称自己名下的桂BKL***牌小车可能被“套牌”,请求民警帮忙查清真相。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果然事有蹊跷。随后,民警通过调查,最终与涉嫌驾驶套牌车辆的周某某取得联系。
“套牌”车车主:车是跟前女友买的
6月14日上午,周某某到柳州柳江分所配合进行案件调查。他自述,这辆车是跟其前女友白某某买的,花了1万5千元。
前女友称这辆车是抵押车,不能过户。周某某开始也感觉车辆是有问题的,但因贪图便宜,还是买下了这辆车。
车辆问题多
被交警暂扣
民警黄警官介绍,经过对车辆进行仔细勘查比对,发现周某某驾驶的这辆小车车牌、行驶证涉嫌伪造,连车辆本身也存在拼装嫌疑。
6月25日中午,柳州柳江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涉案违法车辆进行暂扣,接下来会对周某某的各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
提醒:违法成本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500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同时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同时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一时侥幸,可能带来的是严重的违法代价。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购买车辆前,一定要留个神,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驾驶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守护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周璇 通讯员:莫小华、韦晓冰、梁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