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迈出大步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
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立足我国国情农情,领导亿万农民谱写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壮丽篇章。从开展土地改革到实行农业合作化,从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从打好脱贫攻坚战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系列“三农”改革建设的创举,推动了农村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生产力解放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成效举世瞩目,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农业生产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粮食产量逐步稳定在较高水平,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1949年我国粮食产量2264亿斤,人均粮食产量209公斤,无法满足人们的温饱需求。上世纪50—70年代粮食生产有了一定发展,1978年粮食产量6095亿斤。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启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彻底取消农业税,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粮食产量快速增长。2012年我国粮食产量[1]12245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明确要求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巩固提升,2018年粮食产量13158亿斤,比1949年增长4.8倍,年均增长2.6%;人均粮食产量472公斤,比1949年增长1.3倍,守住了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二)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保持持续协调发展
我国农业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201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35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2年增长17.2倍,年均增长4.5%。从产值构成来看,1952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四业产值的比重为85.9%,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值所占比重分别为1.6%、11.2%和1.3%。改革开放以来,林、牧、渔业全面发展。2018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四业产值的比重为57.1%,比1952年下降28.8个百分点;林业占5.0%,提高3.4个百分点;畜牧业占26.6%,提高15.4个百分点;渔业占11.3%,提高10.0个百分点。
从种植业内部来看,种植业生产由单一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向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转变。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2018年累计增加大豆种植面积2000多万亩,粮改饲面积达到1400多万亩。从畜牧业内部来看,畜牧业生产由单一的以生猪生产为主向猪牛羊禽多品种全面发展转变。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比重由1985年的85.9%下降到2018年的62.7%,牛肉、羊肉、禽肉产量占比由2.4%、3.1%、8.3%上升到7.5%、5.5%、23.1%。
农产品品质显著提升。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5653万吨,比2015年减少369万吨,下降6.1%。农药使用量150万吨,比2015年减少28万吨,下降15.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优质强筋弱筋小麦面积占比为30%,节水小麦品种面积占比为2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截至2018年底,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总数达12.2万个。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6%以上,2018年总体合格率达到97.5%,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三)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发生深刻变革。2018年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3亿亩。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业规模化发展。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以下简称农普结果)显示,耕地规模化[2]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28.6%。规模化生猪养殖存栏占比为62.9%,规模化家禽养殖存栏占比达到73.9%。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不仅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现代农业活力增强。国家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数量快速增加,规模日益扩大。2018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万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17万个,家庭农场60万个。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截至2018年底,各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达780万人。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开拓新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在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农业新模式快速发展,拓展了农业多种功能。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新模式快速发展。2018年末全国农业设施数量3000多万个,设施农业占地面积近4000万亩。设施农业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拓宽了农业生产的时空分布。2018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约30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产业内涵由原来单纯的观光游,逐步拓展到民俗文化、农事节庆、科技创意等,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领域快速延伸,农产品电商方兴未艾。农普结果显示,全国有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2018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000亿元。
二、乡村基础设施显著增强,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改善
(一)农田水利建设得到加强,防灾抗灾能力增强
藏粮于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生产基础单薄。上世纪50—70年代,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推进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农田灌溉条件明显改善。2018年全国耕地灌溉面积10.2亿亩,比1952年增长2.4倍,年均增长1.9%。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4亿亩,完成9.7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靠天吃饭”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
(二)农业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大大解放了生产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1952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仅18.4万千瓦,1978年为11750万千瓦,2018年达到10.0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7%,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以人畜力为主转入到以机械作业为主的阶段。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增强,2018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比2005年提高了10.3个百分点。科技助力粮食单产不断提升,由1952年的88公斤/亩提高到2018年的375公斤/亩。
(三)水电路网建设提速,农民生活更加方便快捷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绝大部分农村照明靠煤油灯,饮水直接靠井水、河水。上世纪50—70年代农村建设有了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电气化有序推进。农村用电量由1952年的0.5亿千瓦时增加到2018年的9359亿千瓦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村饮水状况大幅改善。农普结果显示,47.7%的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公路和网络建设成效明显,据交通运输部统计,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由1978年的59.6万公里增加到2018年的404万公里。截至2018年底,99.6%的乡镇、99.5%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99.1%的乡镇、96.5%的建制村通了客车,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农普结果显示,61.9%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99.5%的村通电话;82.8%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89.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
(四)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日益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曾经“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历史。农普结果显示,90.8%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7.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基本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农普结果显示,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占36.2%;使用卫生旱厕的农户占12.4%。
三、乡村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了强大支撑
(一)乡村教育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教育十分落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脱贫攻坚等重大工程。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9年3月,全国92.7%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更多农村孩子享受到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建立覆盖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的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农普结果显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村居民占42.5%,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农村居民占11.0%,大专及以上的农村居民占3.9%,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明显提升。
(二)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大农村缺医少药。上世纪50—70年代,农村卫生机构逐步建立,“赤脚医生”发挥了历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形成,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大为改观。2018年全国乡镇卫生院3.6万个,床位133万张,卫生人员139万人;村卫生室62.2万个,人员达144万人,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8.1万人、注册护士15.3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0.7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医疗医保事业深入发展,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均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达到49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随着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和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500/10万下降到2018年的19.9/10万,农村婴儿死亡率从200‰下降到7.3‰。
(三)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农村“养老难”问题逐步缓解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养老保障尚属空白。上世纪50—70年代,初步建立了“五保户”等保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2018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农普结果显示,56.4%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我国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提高到2018年的77岁。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乡村文化繁荣兴旺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落后。上世纪50—70年代,在农村扫除文盲、发展文化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农家书屋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极大丰富,农村文化事业实现长足发展。农普结果显示,96.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1.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41.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家书屋58.7万个,向广大农村配送图书超过11亿册。
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质量不断提高
(一)乡村就业规模庞大,外出就业农民工明显增加
就业是民生之本。新中国成立初期,乡村就业人员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上世纪50—70年代,通过积极发展乡村经济,就业状况逐步改善,1978年乡村就业人员30638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乡镇工业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乡村就业人员在1997年达到49039万人的历史高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2018年乡村就业人员逐渐回落到34167万人,规模仍然庞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各地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农民工数量持续增加,外出就业明显。2018年农民工28836万人,其中,到乡外就业的农民工17266万人。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14158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14562万人。
(二)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194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4元。上世纪50—70年代,随着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商品流通特别是农副产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产品价格提高也为农民增收带来实惠。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力度,农民的钱袋子更加殷实。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40.0倍,年均实际增长5.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69,比1956年下降了0.64。
(三)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脱贫攻坚成就举世瞩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当年价)衡量,1978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针对大面积的农村贫困人口,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围绕“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开创了扶贫事业新局面。农村贫困人口快速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201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1.7%,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四)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极低。上世纪50—70年代,农民消费逐步增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消费能力显著提升。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24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32.7倍,年均实际增长5.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比1954年下降了38.5个百分点。家庭消费品升级换代,移动电话、计算机、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2018年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57部、计算机26.9台、汽车22.3辆、空调65.2台、热水器68.7台、微波炉17.7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71.2%的农村居民住房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比2013年提高了15.5个百分点,住房质量大为改善。
(五)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针对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国家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为84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1609万户、3566万人。2018年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增加到4833元/人,比2007年增长4.8倍,年均增长17.2%,农村低保对象1903万户、3520万人。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帮助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让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越织越牢。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乡村最为突出,做好“三农”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直接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守住“三农”战略后院,发挥好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注:
[1] 本文中2007-2017年全国粮食产量、畜牧业产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均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2]规模化标准:耕种面积南方省份50亩以上、北方省份100亩以上,年出栏生猪200头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