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宁市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新标准。
新增三项检测项目
柴油车冒黑烟列入检查序列
新标准增加三项检测项目,分别是OBD(车载诊断系统)检查,柴油车氮氧化物(NOx)的测试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及柴油车冒黑烟检查。
在OBD(车载诊断系统)检查中,完成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外观检验后,还将连接OBD进行OBD检查,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断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将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
新标准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的OBD检测不合格,就直接判定机动车环保检验不合格。
新标准明确,柴油车在尾气排放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或者尾气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则直接判定为尾气排放超标。
对于在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中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以及通过视频抓拍等技术手段发现林格曼黑度超标的车辆,执法部门将按照《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还要求超标的车辆及时维修整改,直至车辆复检合格。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冒黑烟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时,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12369”环保热线及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同时需提交图片和文字说明等相关证据,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受理举报事项并查处。
机动车排放检测限值有调整
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
新旧标准检测限值的改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值b,且不再按车辆生产年份,基准质量划分限值。相关检测方法的限值标准如下: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执行污染物排放限值a,这里还要注意,双怠速法还要进行过量空气系数的测定(λ),λ值在1.00±0.05之间才能判定为合格。
新标准的调整,是考虑近十多年来,我国保有车辆的总体尾气排放标准控制水平大幅度提升。在用车标准确定的排放限值,主要是用来筛选污染控制装置失效、排放严重恶化的车辆,逐步淘汰老旧和高污染排放车辆。车主只要注意购买的是合格新车,未私自改装、屏蔽或拆卸污染控制装置,注意日常使用不超限超载、添加合格油品和尿素、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规范维修,都能够达到新标准的排放限值。
机动车环保检测站陆续完成升级
办理环检业务前先上网查询
据了解,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南宁市全市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的软件系统及检测设备升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自11月1日起,南宁市将把全市(含县区)完成升级的检测站点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以及“南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届时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上网查询,选择检测站点办理环检业务。
此外,为避免办理环检业务扎堆,建议广大市民朋友调整办理时间,待南宁市更多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完成升级后,再来办理环检业务。
温馨提醒:
新标准实施后,为保证车辆达标排放,广大市民朋友需要注意几点:
(一)到正规加油站,按照车辆说明书的要求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适用本车辆的标号燃油;
(二)按照车辆说明书要求,到正规的维修企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用正规合格的零配件;
(三)当车辆检测不合格以及接到冒黑烟投诉时,应及时到正规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至复检合格;
(三)当车辆OBD故障灯点亮时,应及时到正规的维修企业检查,并进行维修;
(四)正常使用车辆,不超载不超限;
(五)对于安装有尿素箱“选择性催化性还原装置(SCR)”的车辆,要购买添加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尿素;
(六)不擅自改装、屏蔽或拆卸污染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