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案被告人魏某逃亡14年终落法网。
30元引发的血案
被告人魏某与被害人吴某系江西老乡,2005年12月20日凌晨,该二人与另外两名江西老乡一起聚在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55号打麻将。打完麻将清算时,被害人吴某称被告人魏某输给其30元钱,要求魏某当场给付,魏某称吴某之前打麻将还欠其30元钱,要求吴某先还钱,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继而发生打斗。
期间,被告人魏某持小刀将被害人吴某的胸部、腹部、手部等部位捅伤,后逃离现场。
吴某当即流血不止,被在场的老乡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吴某右心房前壁破裂、肝下缘贯通伤、胰腺裂伤、左前臂中远段皮肤贯通伤,并进行手术治疗。经鉴定,被害人吴某的人身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14年漫漫逃亡路
被告人魏某从作案现场逃离后,跑回其务工的店面。
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魏某跟店面老板娘要了200元钱,随即打摩的前往南宁市江南客运站,当晚买票坐大巴车到柳州。
逃至柳州后,魏某直接在柳州火车站买第二天早上到浙江嘉兴的火车票。
在浙江嘉兴待了一天之后,魏某又乘坐大巴车到福建省福州市,然后从福州市坐车到泉州石狮市,之后一直在石狮市生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发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于当日立刑事案件予以侦查,2005年12月22日,将魏某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踪。
此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区分局开展“清网行动”,联合魏某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协同调查,对魏某进行摸排、布控,让魏某家属规劝魏某自首,早日结束逃亡生涯。
2019年1月24日,福建省石狮市公安人员在侦查时发现在逃人员魏某在石狮市塔前招工市场附近出现,立即对监控进行延伸,发现魏某一路从招工市场步行至塔前达狮雄商住区后消失。公安人员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该地进行走访,后于当日15时30分在石狮市塔前达狮雄商住区附近将魏某抓获。
迟来的悔罪,不迟到的正义
庭审时,被告人魏某对自己当年因一时冲动刺伤吴某导致吴某重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持凶器伤害他人身体,朝被害人胸口刺伤数刀,主观恶性较强,在量刑时从严把握。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的表现,采纳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的最高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魏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魏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上诉阶段。
记者 雷俊 通讯员 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