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佛山跨境电商再迎利好消息。日前,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汕头、佛山两市入选。截至目前,广东共有6个城市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其余4个城市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
根据《通知》,入选试点的城市和地区可按照《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该文件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发展。
近年来,汕头、佛山跨境电商发展势头迅猛。自汕头市首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完成通关以来,2017年共完成跨境电商进境商品146票,2018年增长至38058票。佛山跨境电商在2018年进出口总值达到33.8亿元,猛增3.7倍,其中进口18.5亿元、增长1.6倍。2019年1—11月,佛山市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进出口总值69.7亿元,增长1.2倍。
就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底,汕头、佛山还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先行先试区,综试区有着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明显的政策优势,并将为企业享受政府服务、物流及金融等方面提供巨大红利。
截至目前,广东省内已有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汕头、佛山6个城市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这6个城市也同时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这预示着未来跨境电商进口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在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程晓看来,各试点城市应将跨境电商与本地产业优势结合,积极拓展新兴市场空间。同时,探索“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试点,实现线上线下多元化发展。
广州市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马科认为,新的试点城市可通过复制前期试点城市在通关、物流便利化等方面形成的一系列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优势持续发力,带动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进口渠道搭建,不断扩大进口,对地方产业发展形成带动作用。(记者 昌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