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汽车客运站在销售汽车客票时,违背乘客意愿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交通运输部近日表示,将指导相关地方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客运站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在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明示保险自主购买提示和保险价格,杜绝默认搭售保险。
所谓“默认搭售保险”就是乘客在购买车票时,售票员未经乘客同意擅自将一些乘车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搭售给乘客。显然,这种强买强卖的做法有悖于保险法相关规定。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然而,有的汽车客运站售票人员无视这一规定,事先不履行告知义务,硬塞给乘客一张保险车票,令人无所适从。
按说,2元左右的人身意外伤害乘车保险费并不高,但乘客购买与否,话语权和选择权应该掌握在乘客手里,售票部门不能一厢情愿。对于这种强买强卖行为,乘客有权说不。
眼下,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搭乘汽车回家是很多人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出保险产品“禁止搭售令”,可谓及时且必要,对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