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30家房地产企业被约谈 多家开发商被点名批评

房产|来源:南宁晚报2020-03-13 09:19:09|网络编辑:杨琪玉

卖房“价外加价”广告虚假宣传

南宁30家房地产企业被约谈,多家开发商被点名批评

■本报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杨康妮

楼盘强制捆绑销售车位,价外加价规避房价调控和监管,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矛盾集中凸显、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地产投诉举报问题,3月1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了南宁市30家房地产企业,点名批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易乱象,要求企业明码标价,合法诚信经营,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作出预警。约谈会上,该局通报了南宁市房地产行业投诉举报情况数据统计分析,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行政指导,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行业的倡议。

合同违约占地产行业投诉量五成

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主任陈敏介绍,2018年1月1日—2020年3月1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接到反映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的问题诉求共2842件,其中咨询1470件、投诉1332件、举报40件。投诉主要类型是合同违约677件,价外加价483件,虚假宣传63件,捆绑搭售52件。

其中,房地产合同违约投诉占房地产行业总投诉量的五成。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承诺退定金或预约金。购房前,房开商承诺无条件退定金,但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二是交付房产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质量不符。如为了规避商品房限价政策,房开商将毛坯房临时变更成精装房,通过提高每平方米的装修价格来规避房价调控,实际交付房产的装修远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水平。还存在精装房使用产品的材料、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提供的橱柜、抽油烟机等配套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是未按约定期限交房及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热门楼盘、“楼王”以及热销楼层、户型因供不应求,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利用优势搭售车位,且车位的价格高,消费者为了买房不得不同时高价购买车位。此举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比如近期比较突出的金玖世家等楼盘强制捆绑销售车位,引起消费者大量集中投诉,其中金玖世家的投诉23件。捆绑销售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价外加价和虚假宣传是常见问题

“价外加价是规避房价调控和监管的常见问题。”陈敏说,商家除收取合同约定房款外,另外以服务费、指标费、团购费等名义收费,收取的价外费用一般转入个人账户,不开具任何收据或发票,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房产总价远高于合同价格及住建部门的备案价。

同时,虚假宣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普遍现象之一。部分开发商为了增加销售额,对楼盘位置和周边公共交通和学区等重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以“距市中心仅10分钟路程”“地铁口楼盘”“学区房”为噱头营销,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此外,还存在发布房产赠送面积、公共设施配套、购房优惠、赠送礼品等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而未全面、真实地告知房产真实信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房开商在营销时未全面、如实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如未告知楼盘周围规划涉及墓地、垃圾厂、高架桥等易敏感信息,消费者付款后甚至是交房后才发现问题。商品房阳台视野严重遮挡及楼栋间距过近等情况,房开商事先未进行任何说明,导致消费者未全面了解房产信息而决策错误。

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将“一套一罚”

在约谈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稽查局局长李平表示,房地产开发商须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将按照“一套一罚”的原则,每套最高罚款5000元。

“同时严禁价格欺诈、价外加价、违规搭售等行为。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也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李平举例说,某商品房的毛坯备案总价为70万元,精装修总价为30万元,应售100万元,“开发商告知购房人原总价或折前总价为105万元,交2万元团购费抵5万元,折后总价为100万元,这就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李平说,根据有关规定,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申报价格)外,楼盘开发企业及销售合作机构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任何费用均违规,将由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曝光。整改完毕前,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后续的预售许可申请。

另外,如开发商对所有房源均捆绑车位,且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购房人购买车位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可处以违法所得最高1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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