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很多新冠肺炎患者已经治愈出院,针对患者治愈出院后的医疗保障有关问题,广西再次出台医保新政,进一步解决出院患者的后顾之忧。
近日,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明确在广西参保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的28天内随诊、复查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地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全额补助。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复查阳性的,按照确诊患者的补助政策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广保表示:“疫情期间实施特殊保障政策,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参保,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记者 黄婉 通讯员 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