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如何隔离?费用谁出?多地要求集中隔离

国内新闻|来源:新京报2020-03-18 11:08:47|网络编辑:孟宪静

  随着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增多,多地出台入境人员防控措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还是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的费用谁来付?确诊感染的医疗费用谁来负担?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内蒙古、海南、云南等省份,以及湖北武汉、吉林延吉、江西赣州、浙江桐庐、安徽池州、河南安阳等地明确,入境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的,大多要求费用自理。上海规定相对宽松,限定为16国旅居史人员入境后隔离,无居家观察条件的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医疗费用方面,各地规定基本一致:参加医保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医保的,由患者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措施

  入境后隔离14天 部分地区要求核酸检测

  目前,多地已明确不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入境后均需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但在来源国限定范围上略有不同。

  比如,海南提出,3月16日上午7时起,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需集中隔离。

  上海3月17日则明确,入境前14天有16国旅居史的一律隔离,包括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上海表示,上述重点国家和地区名单将根据全球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动态调整。

  北京、武汉和陕西等地则未限定入境者来源国范围。北京要求3月16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转送集中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武汉规定,3月17日起,所有境外来汉人员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陕西进一步强调,不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还是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陕西省,均需配合集中隔离14天。

  记者注意到,陕西、江西、四川成都、安徽池州等地要求境外人员隔离的同时,还提及入境人员需接受核酸检测。

 方式

  集中隔离为主 有特殊情况可居家观察

  隔离方式上,包括北京、武汉、陕西、海南等地均明确需集中隔离。北京要求,入境无症状人员集中转运至新国展集散点,再由各省份专门车辆转送至集中观察点;海南在海口、三亚、琼海设立医学观察点;武汉以区为单位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内蒙古要求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措施由属地执行。

  在集中隔离的基础上,多地也提出可有条件居家隔离。

  北京强调,入境人员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居家观察。海南也表示,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旅客,经评估并报省指挥部同意后,可居家隔离。上海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重点国家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成都提出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未明确限制条件。

  黑龙江由于前期疫情较为严重,又与目前疫情较严重的韩国、日本交流合作多,人员往来频繁,因此,综合来源国情况和隔离方式等因素,提出了较为细致的方案。

  黑龙江明确,凡从疫情较重国家和地区经黑龙江各口岸入境人员,集中隔离14天;由其他省入境来黑,按入境和入省时间,采取集中和居家隔离相结合的方式。从疫情较轻国家和地区经黑龙江各口岸入境或外省入境来黑,居家隔离14天,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费用

  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买单 标准待明确

  在明确入境人员隔离措施的同时,多地要求集中隔离费用由入境人员自理。

  北京于3月15日首先提出,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自理。随后各地政策陆续跟上,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武汉、内蒙古、海南、云南,以及吉林延吉、江西赣州、浙江桐庐、安徽池州、河南安阳等地明确隔离费用个人买单。

  “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什么?标准如何确定?

  云南在3月17日发布的通告中提出,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上海也明确,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需自理,住宿费原则上有每人每天200元左右或400元左右两档。海南则明确,隔离期间费用具体标准和措施由入琼口岸地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东方市制定。

  记者从武汉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武汉的集中医学观察以区为单位开展,每个区具体隔离点位、收费标准等尚未对外明确。

  也有部分地区更早之前提出境外人员隔离费用由政府承担。吉林延边要求,3月3日起对重点疫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产生的费用由各级政府承担。

  黑龙江则提出政府与个人分担机制。3月7日发布的《黑龙江入境人员多语种疫情防控信息手册》提出,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和医学观察等费用由该省负担,其他情况费用自理。

  此外,郑州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第21号通告提出,对不如实申报应集中隔离者,以及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所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诊疗

  各地规定基本一致 未参加医保个人负担

  相比标准有待明确的隔离费用,对入境人员确诊后的医疗费用,各地规定基本一致。

  北京和上海分别于3月14日、15日明确:参加医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后,由财政兜底;未参加医保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此外,对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医疗费用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目前,除北京、上海外,至少已有黑龙江、云南、海南、陕西、武汉、四川成都等地作出上述相同规定。

  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或故意谎报病情等情形,河北唐山3月13日明确将追究法律责任,一旦感染,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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