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4月3日消息(记者 范凡)3月26日上午,桂林市仲裁院采用“要素式庭审”方式,50分钟内即审结了江西人师某与广西某物业公司劳动报酬争议案件。这是桂林市、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推行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仲裁文书”为核心的要素式办案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
庭审现场。自治区人社厅供图
要素式办案模式,是指围绕案件争议要素加强案前引导、提炼案件争议要素、快速审理简易案件、简化仲裁文书格式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模式。在相对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推行“要素式庭审”,仲裁裁决文书文字量整体减少了30%,仲裁结案时间缩短了25%,不但可以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仲裁维权服务质效,而且对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确保实现仲裁法定审限内顺利结案的目标有很大帮助。
为保障要素式办案模式的顺畅实施,桂林、北海两市还采取了一系列配套的便民措施,建立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和灵活使用答辩期征询、小额速裁、书面审理等制度和措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尽可能当庭裁决。延伸裁审衔接服务,可根据需要,向法院提供有关要素表、庭审笔录和录音录像,移交要素表的电子文档,实现案件资源共享。
下一步,桂林、北海两市劳动仲裁部门还将着力转变仲裁员传统的审理观念,加强仲裁院专业知识培训,对要素式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在全区推广两市的经验做法,实现仲裁行风建设上台阶,仲裁服务质效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