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这次疫情暴露出立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项、短板,缺乏全覆盖和硬约束、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矛盾,确有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的必要。需要制定一个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指导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据沈春耀介绍,此次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体现以下原则和要求:一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二是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统筹推进。五是增强法律规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分为三部分,包括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法律17 件,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相关法律13件。此外,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也将总结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 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
着力解决疫情防控中暴露的法律制度问题
据介绍,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框架,共计涉及30余部法律,其中有四、五部骨干法律,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还有10余部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专门法律,如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此外,在有关法律中涉及诸多的公共卫生法律条款。
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修订药品管理法,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这些法律在防治传染病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沈春耀说。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2018年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沈春耀同时指出,这次疫情暴露了现有法律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比如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处置的职责划分和防控措施存在欠缺等。目前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够顺畅协调的情况,比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对疫情信息发布的主体规定不完全一致。
拟在今明两年制定修改相关法律17件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各方面意见,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考虑提出需要制定修改的法律,分为三个部分。”沈春耀具体介绍了此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共17件。
其中,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三审,并争取表决通过。还将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尽早修改动物防疫法,抓紧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此外,相关法律案也将加快推动,包括:正在审议中的民法典草案,对紧急情况下财产征用、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作了研究, 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等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方案;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注重加强新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制定社会救助法,修改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业医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要积极研究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问题。
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共13件。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涉及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还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等;涉及动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还有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法律,还有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对上述立法项目结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深入评估,经研究论证,有必要又可行的,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进行修改,适时安排审议。”沈春耀说。
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
“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关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适时安排审议。”沈春耀指出,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涉及领域广,按照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态环境、社会管理、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时,也要总结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
将成立立法修法工作专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这次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对立法工作也是一次考验。”沈春耀说。
据沈春耀透露,列入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的重点立法项目,将成立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立法修法工作专班。在法律草案研究起草、审议修改工作中要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协调一致,共同推进立法修法工作。此外,还将建立立法修法协调机制。加强对立法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了解相关立法任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问题和分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本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一件成一件,改一条成一条,立的法、修的法科学管用。”沈春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