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持续做好“应保尽保”,对治愈出院后“复阳”的新冠肺炎患者继续实行救治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消除患者的后顾之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医保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扩大保障,先救治再结算。随着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扎实推进,本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于3月17日已全部治愈出院。为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自治区医保局对治愈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措施,通过延长保障期等方式,确保患者复查、复诊顺利进行。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赖永东:“将新冠肺炎患者诊疗‘零负担’的保障范围从疑似排查、确诊救治延伸到治愈出院后的观察期,明确患者治愈出院后28天内的复查、复诊等相关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按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预计为每位治愈出院患者减轻复查医疗费用负担至少4400元。”
同时,自治区医保部门明确治愈出院后“复阳”的新冠肺炎患者继续实行救治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消除患者的后顾之忧。 对于外籍人士在新冠肺炎诊疗方面产生的费用相关问题,自治区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吴华章介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目前对外籍人士员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未参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所发生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外籍人士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参加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
(记者 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