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搬得出”更要“稳得住、能致富”——广西易地扶贫搬迁系列报道(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序推进易地搬迁扶贫,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下、能致富,真正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广西将群众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迁出,以“一户一策”加大后续扶持,确保群众“可发展”,形成独具特色易地扶贫搬迁“广西模式”。
2017年,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六联村留仙庄村民黄祥享受当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福利,在巷贤安置点分配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2018年12月他顺利地搬进了新家,还被安排在巷贤安置点做保安,黄祥说这感觉就像在做梦。黄祥:“原来都是靠务农来维持生活,现在搬到那个安置点,生活比原来好,也比较稳定,现在平均一个月都2600块钱左右。”
从山沟到城镇,从“忧居”到“安居”,过去4年里,广西将71万贫困群众挪出大山,改变了他们贫穷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新生活,广西加强各个移民安置区的软件硬件建设。4月30日,在河池市宜州区同福移民安置区的就业服务中心,覃海松和17位搬迁户一起通过竞聘,顺利签约安置区的扶贫公益岗位。覃海松:“来这里上班做水电工之后,工资稳定了,平均每个月我们(夫妻)两个人加起来也有5000多元(收入)了,生活上逐步逐步变好了。”
几年来,广西各地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后续配套扶持产业,推出了“易地扶贫+”的产业配套发展模式,探索形成了工厂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乡村旅游式等多种有效的就业扶贫车间模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政策研究宣传部部长谌肇春:“到2019年12月底,广西累计认定就业扶贫车间3067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16万人。同时,在安置点建设23个农民工创业园,引入266家就业扶贫车间,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01万个。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广西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兜底,做到应保尽保。”
广西还从创新参与治理方式、构建体制机制、做好自身建设等方面,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良性发展。从2019年开始,广西统筹对全区13个万人以上安置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平价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物业服务中心9个便民利民中心。在细节上给搬迁群众更多的温暖,让搬迁群众更好地“拥抱幸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永文:“9个中心的服务功能全覆盖,使我们搬迁群众享有便利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快速地、有效地融入到新环境、适应新生活,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陶启堂,通讯员蒙志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