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未验收就交房 有关部门紧急叫停

房产|来源:南国早报2020-05-18 10:59:59|网络编辑:王琳

2017年10月,来自陕西的刘先生在防城港永恒财富广场二期幸福嘉园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4月27日,刘先生收到了交房通知,验房时发现房内有开裂等问题,还发现该房尚未经过竣工验收。

5月15日,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表示,已协调双方,同时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停止交房行为。

1 业主反映

房子有多处裂缝,尚未竣工验收

2017年10月,刘先生交了10多万元首付,购买了面积约87平方米的一套房,合同约定于2019年底交房。但直到今年4月27日,刘先生才接到了交房通知,通知称从6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4月27日当天,刘先生发现房屋内墙壁有多处开裂和墙体渗水,便向开发商和有关部门反映。随后,刘先生又发现房子还未竣工验收,于是拒绝收房。

刘先生说,在前几日与开发商协商时,对方口头上说了一个修补方案。随后,有工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去把裂缝修补好了。

“我不确定这个修补结果是否合格,希望先让有关机构鉴定是否符合要求。”刘先生表示,开发商延期交房已经违约,下一步他还要与对方协商相关赔偿方案。

2  开发商称

已为业主修补好,还剩燃气未开通

5月14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沿街的店铺地面还在施工,小区里面一楼有的地砖还未铺,物管公司已开始上班,不少业主在排队交物业费。

该小区开发商防城港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先生表示,刘先生反映的房屋开裂问题确实存在,这是项目工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些瑕疵,但这并未影响房屋整体结构。

谢先生说,公司已按照提出的方案帮他修补好。此外,项目虽然还未经过验收,但水电、电梯、燃气管道等都已经做好,目前只剩下燃气开通的手续未办好,目前正在加紧办理中。“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届时可通过减免物业管理费等形式补偿给业主。”

3 部门回应

已介入协调,责令停止交房

5月15日,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业主反映的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需权威机构鉴定。前几日,他已经去协调过,开发商出具方案修补好裂缝等问题,但业主对于维修结果不满意。为此,他也建议业主请有资质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该工作人员还说,对于未竣工验收即交房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是不允许的,他已制止开发商的交房行为,并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表示,业主交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没有,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当然,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协商开发商尽快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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