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履行法定职责 践行庄严使命

时政速递|来源:法制日报2020-05-26 13:38:35|网络编辑:刘艾

  25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践行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庄严使命,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民生领域拓力深耕,通过立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立法速度,努力做到立法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共审议法律草案、决定草案48件,通过34件,其中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17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

  ——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关注百姓急事难事,共听取审议39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依法履职,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根据公共卫生领域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立法修法工作,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法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坚持质量效率并重

  紧跟新时代步伐,紧扣新时代呼声。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扣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这是现行宪法实施以来首次集中颁授国家勋章;作出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是对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彰显了宪法理念,弘扬了宪法精神。

  促改革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3月表决通过外商投资法,到12月底民法典编纂取得重大成果;从颁布实施密码法到生物安全法草案、出口管制法草案首次“亮相”;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到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证券法;从社区矫正法、档案法,到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一系列高质量的立法推动改革开放,全方位推进社会发展。

  用法律护美好家园——从制定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再到起草并审议长江保护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延续了往年态势,继续占据相当的分量。

  民生立法成为最强音——制定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修订药品管理法,2019年可谓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的丰收年,每一部法律无不贯穿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法理念。

  一部又一部的立法精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不断完善,为“中国号”经济巨轮前行提供强大法治保障。“回顾过去的一年多时间,我们看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直在不懈努力发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立法更加贴近民生、更加精准周密,每一项立法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说。

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全面体现亲民本色

  过去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关注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急事难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执法检查紧盯法律落地—— 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力促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专题询问直接切中要害—— 一年多来,结合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

  专项报告关注民生领域——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11个专项工作报告,涉及环保、教育、文化、医疗、减税降费、社会救助等百姓关注的热点。人大监督的课题始终围绕百姓利益最为密切的问题。

  专题调研真正沉到基层——开展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改革、国家安全法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等7项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成为真正走入百姓中间、真实听到百姓意见的“代表作”。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织密与人民的联系,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一年多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日益健全,科学性和专业性日益增强,客观性和权威性日益提高,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支持保障依法履职

着重创新制度机制

  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过去一年间,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91件代表议案都已办理完毕,其中27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56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审议,191件议案涉及的65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8160件建议交由193家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1.3%。560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得到了认真办理。

  过去一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集中学习1900多人次,十三届以来累计集中培训代表3200多人次。在基本实现本届新任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的基础上,还梳理分析代表履职实际需求,重点组织代表分领域开展专题培训。


  过去一年间,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组织代表7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73人次参加预算审查监督,邀请代表29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在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外国语大学校长刘宏看来,目前,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层面,代表工作已经形成制度体系。“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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