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团19条民法典草案修改意见获采纳

两会零距离|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0-05-27 16:53:50|网络编辑:夏汝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立法,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它将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法律固化下来,将大大提升我国社会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在草案修改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广西共有19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广西全国人大代表林文雄告诉记者,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消防事故时有发生:“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被阻挡,发生事故的时候不能够及时施救,造成人员伤亡,物业也应该要负起相应责任。”

因此他建议,在民法典草案的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处理”中,与“治安”“环保”并列增加“消防”内容,也就是:“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

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中“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广西全国人大代表莫小峰、黄超代表提出增加“以文字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内容,也获得了采纳。

基层代表的声音多起来,群众的声音响起来。黄超代表说,自己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基层的声音得到国家关注,让她履职的干劲更足了。她同时也表示,人民心声成为国家意志,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坚持立法为民、人民至上的最好诠释:“(被)采纳真的是感觉特别荣幸,能够在国家法制史上留下一笔,让人非常高兴。希望我提的修改建议对所有公民的行为导向有好的作用。”

据了解,这次两会期间,广西团代表提出的民法典草案修改意见建议内容里,覆盖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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