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广西全力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累计认定4046家就业扶贫车间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广西持续深入推进人社扶贫工作,今年将继续实施2018—2020年三年就业扶贫计划,实行补贴政策,鼓励各地申请就业扶贫车间。
走进龙州县水口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宜幸福家园里的扶贫车间,农英桃和七八个妇女一起,正在熟练地拉着铜线加工电阻。她告诉记者,扶贫车间就建在自家楼下,工作时间很灵活,“这里环境相对好很多,又有娱乐,政府给的福利也挺好的,就业也挺方便的。”
让贫困群众搬得出,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稳得住、能致富。为此,区内不少地方都在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设置了扶贫车间,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岗位,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新空间。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广西重点聚焦8个未摘帽贫困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建设农民工创业园,扶持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2020年择优扶持10家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其中有4家落户在贫困县。按照‘转移就业一人,带动一户脱贫’原则推算,可以带动3600多个家庭脱贫,对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产生积极影响。”
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认定4046家就业扶贫车间,共吸纳就业28万多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近5万人。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6.38万户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并已实现就业的搬迁家庭有15.88万户,实现了每户有1人以上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就业扶贫车间认定优惠政策,为群众就业提供更多平台,“对于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生产经营主体,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支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从今年起给予2000元/人的带动就业补贴。此外,各地还结合实际为就业扶贫车间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场地租金补贴、岗前培训补贴、产品流通补贴、一次性建设补助等政策支持。”
(记者 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