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关于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政策解读
今年4月30日,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战役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这两年,广西先后实施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攻坚行动,全区辍学人数稳步下降。今年受疫情影响,广西中小学开学推迟,期间出现部分学生流失外地、辍学冲动、未按时返校等问题。为此,文件明确规定,对经反复劝返仍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要采取边劝边学、不返校也要学的方式,通过送教上门、远程送教或资料送教等形式,提供临时性补偿式教育。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蓝雁:“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3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文件对返校复学学生的安置也做出明确规定,一般应安置回普通中小学就读。对厌学学生,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方案,给予一定时期的弹性教学和管理,努力消除厌学因素。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大学习帮扶力度,增强学生学习信心,确保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对辍学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的学生,可以根据其意愿,安置到中职学校同时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能力。此外,文件对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也做出了新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蓝雁:“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要通过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对没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者是休学。
(记者陶启堂、通讯员莫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