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局面:如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之六

时政速递|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09-03 15:32:57|网络编辑:黄业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志勇 报道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400多万名社区工作者奋战在65万个城乡社区防控一线,构筑起一道道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钢铁防线”。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让我们把防控有效落实到终端和末梢。

社区疫情防控的实践充分说明,基层社会治理越有力、越有效,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固、越坚实。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这为“十四五”时期适应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社会治理的成效,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乎社会安定有序。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理念上经历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飞跃,在体制和制度上经历了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再到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的逐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不断发展创新。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

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充分表明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巨大优势和显著效能。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事实证明,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特别是互联网深刻改变人们的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已进入人均GDP8000美元至1.2万美元的发展阶段。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这一时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易发期,不同群体利益分化和冲突呈加剧趋势。“众声喧哗”的网络世界里,既有合情合理合法的意见表达和权益诉求,也充斥着不实言论、非法信息、负面情绪,一些看似平凡的小事被网络发酵放大,极易引发情绪对立。管好互联网,发挥教育引导功能,关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随着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人民内部矛盾不仅表现为物质利益的经济纷争,还体现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

凡事出新,必有策应。新发展阶段,形成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开创新的局面。应对社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新招数新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十四五”时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实现社会治理,并且更加公平地享受社会治理成果。

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责任;不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社会各方主体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的关系。

共治,即共同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活力。

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是社会治理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都说‘有事找政府’,‘最多跑一地’让我们老百姓很暖心。”沈女士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一家游乐园的营业员,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她和同事的工资没了着落,来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与游乐园经营者协商,他们顺利拿回了工资。

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一次生动运用。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制胜宝典”。

人民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社会治理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源动能,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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